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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11-19 | 热点透视:“阳光工程”杜绝“阴影”(来自农网快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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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学校利用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,每个证件套取财政补贴资金250元,甚至有人专门从事提供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职业。这是去年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”启动后传出的“不谐音”。日前,省财政厅、省农委、省监察厅联合发文《安徽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》,“新规在管理方面有很多细化,强化了监督力度,虚报漏领的情况将不再发生。
”省财政厅相关部门负责人7月4日告诉记者。
       
  阳光工程:为富余劳力寻找出路
    
    “阳光工程”是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职业技能培训。该项目于去年初在全国实施,我省是11个试点省份之一,截至去年底全省已累计培训农民16万人。中央、省、(市)县财政补助达到近4000万元,实现劳动力转移率超过85%%,今年的培训目标是25万人。
    
    我省目前有1000万左右的富余劳动力人口,对农民工培训的远景规划便是:2003~2005年,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6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,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100万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;2006~2010年,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2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,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175万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。
    
    套资行为:“阳光下的阴影”
    
    在“阳光工程”计划启动和实施过程中,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漏洞。
    
    按照规定,每培训一名农民工,中央、省以及县级财政补助给培训学校的经费分别是100元、100元、50元,即每培训一名农民,学校可获得平均250元的财政补助。一些培训学校就利用这个制度空缺玩起“猫腻”,用搜集来的身份证复印件套取资金。据了解,枞阳就有一家培训学校骗取了5万多元的财政补贴,六安也有多家学校违纪违规。到目前为止,全省有30多家培训学校被取消培训资格,原因除了有套资行为,还有完成培训不及时、安排就业率不达标等。
    
    为杜绝学校的“猫腻”,新的实施细则中规定“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对每期培训班的开班、班中、结束时必须分别进行检查核实。每班结束后,由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参与进行验收,并出具验收报告,有条件的地方可进行全程监督”。省财政厅农业处王茂胜解释:“并且学校的培训资格将实行一年一核定,如有弄虚作假,则向社会公告”。
    
    资金发放:直发农民是首选

    “由于工程涉及全省千千万万的农民,所以随着工作力度逐渐加大,管理工作也必须跟上。”王茂胜向记者介绍细则出台的背景。

    记者看到,在资金发放方式上新规倾向于直发到农民手中:“培训补助资金使用以农民直接受益为原则,主要以‘打卡’、现金或培训券形式直接补贴给受培训农民,也可以通过降低收费标准的方式补贴给培训机构。”

    这就是说,今后只要农民参加职业培训,在学校报名的同时,财政将会把这250元的补贴通过正在全省普及的农民“一卡通”账户划到农民手中。

    “另外,对于节余下来的培训资金,我们也加强了管理,必须百分百继续用在农民身上。”王茂胜告诉记者,去年节余下来的200多万元财政资金,今年将全部用作扩大培训规模上。

    财政厅相关部门透露,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将是提高培训质量,实现农民持久就业,改善就业环境,让农民兄弟真正成为“阳光”普照的受益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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